3月18日,《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(草案)》提交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。上海市探索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,促使政府事業單位守約踐諾,治理拖欠企業賬款問題,公平競爭、政府誠信等明確寫入草案。
根據草案規定,上海全面推進“一網通辦”建設,促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,構建覆蓋上海市全部政務服務事項的總平臺,讓市場主體獲得一網受理、只跑一次、一次辦成的服務,并通過企業專屬網頁獲得個性化服務,讓企業和群眾辦事“像網購一樣方便”。
草案還吸納了上海市對標世行指標改革成果,如企業開辦“一窗通”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、綜合性區域評估、完善不動產登記、提供人才服務、優化口岸通關機制、完善企業注銷機制等。
上海立法鼓勵各級行政機關進行制度創新,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,同時規定了創新容錯,對符合條件的探索中出現的失誤或者偏差,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。
上海此次立法旨在營造寬嚴適度的監管環境,如大力推進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規范涉企收費事項等。上海市探索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,通過預算管理、績效考核、審計監督等,預防和糾正行政機關、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。(記者 張紅兵 整理)